北京师范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关成华教授和涂勤教授主编的《中国真实进步指标测算报告(201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公开出版。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GDP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人均GDP也在2019年突破1万美元大关。以GDP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也接踵而至。在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背景下,如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2015年至今,中国政府持续倡导新发展理念,并在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领域取得关键进展,可以说各级政府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摒弃了唯GDP论。但不可否认的是,GDP具备的可量化、可比较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等特征是一个指标能够用于激励地方政府行为的关键所在。因此,如果能够构建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既能真实地反映居民的福利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貌,又能继承GDP可量化、可比较和可影响的优点,将有助于建立与高质量发展更为契合的绩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体系,助力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
01.内容简介
真实进步指标(Genuine Progress Indicator,GPI)虽然在理论基础和核算方法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其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内涵非常契合。目前国内相关的研究较为稀缺,且主要基于现有的宏观数据来进行指标选取和测算。北京师范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在2015年成立中国真实进步微观调查与研究中心(下文简称“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国真实进步微观调查”(China Genuine Progress indicator Survey, CGPiS)这一全国性的大型综合调查项目,为测算中国和各省份的GPI提供扎实的微观数据支持。目前中心已经基于2016年、2017年和2019年三轮全国性微观社会调查,建立“中国真实进步数据库”,并构建中国真实进步指标体系。我们希望这一努力能够更为全面地展示中国的真实进步和福利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作为中心的成果之一,《中国真实进步指标测算报告(2018)》是国内首次基于全国性的微观调查数据和GPI2.0框架对全国以及各省份的GPI进行测算,并从GPI与GDP核算结果的差异、地区间GPI的差异、GPI水平的国际比较等多个维度展示中国的真实进步和福利水平。
报告分为6章:第1章为绪论;第2章为真实进步指标理论综述,主要内容为GDP存在的不足,其他测算社会发展福利水平的指标,GPI的理论与逻辑,GPI的指标设置,GPI的应用以及GPI的评价及前景;第3、4、5章为本书的核心内容,基于项目组搭建的中国真实进步微观数据库和宏观数据,对中国GPI的各个分类指标进行核算和结果展示,囊括以市场基础的商品和服务价值、要素资本提供的服务价值和环境与社会成本三大类;第6章为真实进步指标测算结果及比较分析,主要基于测算的全国人均GPI和GPI/GDP比率、各省人均GPI和GPI/GDP比率,进行了国别、区域和省际对比分析。最后部分是三个附录,分别为各地区分指标计算总值、各地区分指标计算均值和2017中国真实进步微观调查问卷。
02.指标体系
《中国真实进步指标测算报告(2018)》在体系设置上基本遵循GPI2.0的测算框架,并在其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对部分指标进行了删减,并将防尘、防雾霾支出和高铁服务价值等带来真实进步损益的指标纳入核算体系。GPI涵盖了经济、社会与环境三个方面,通过全面核算各项市场与非市场经济活动对社会福利的贡献及损失,来弥补GDP在测算经济发展可持续性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不足。
其中,一级指标共3个,包括以市场为基础的商品和服务价值、要素资本提供的服务价值、环境和社会成本;二级指标共12个,包括家庭消费支出、防御性消费支出、家庭投资成本、收入不平等调整、政府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值、人力资本服务价值、社会资本服务价值、存量资本服务价值、自然资本服务价值、自然资本的消耗、污染成本、经济活动的社会成本;三级指标共32个,其中以市场为基础的商品和服务价值的三级指标12个,要素资本提供的服务价值的三级指标9个,环境和社会成本的三级指标11个。
03.测算结果
报告测算结果显示,2016年中国GPI总值为38.18万亿元,人均GPI为27694.97元,约为同期GDP水平的51%。图1汇总了2000年以来主要国家的GPI核算情况,从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GPI/GDP比率处在国际中等水平,相比德国、新西兰和韩国等国高达0.7-0.8的水平有较为明显的差距,经济增长向居民福利的转化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图1 世界各国GPI/GDP比率对比
从国内各省份的测算结果来看,2016年GPI总值超过万亿的省份有16个,分别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上海、湖南、河北、北京、湖北、辽宁、安徽、福建、云南和广西,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对比2016年中国各省份GDP与GPI的排序(表1),可以发现GPI排序和GDP排序基本一致,表明各省经济增长转化为居民福利的程度没有非常显著的差异。具体来看,河北、湖北、福建、江西、天津、陕西、内蒙古、吉林和宁夏等9个省份的GPI排序相较GDP排序有所下降,其中陕西相对位次下降幅度最大;上海、湖南、北京、辽宁、云南、广西、黑龙江、重庆、山西、贵州和青海等11个省份的位次上升,其中云南相对位次上升幅度最大。
表1 各地区GDP与GPI排序的变化
将人口规模纳入分析后,报告中对比了2016年中国各地区人均GPI与人均GDP的排序变化(表2)。其中,人均GPI居于前5位的分别为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和浙江,其排序与人均GDP排序一致;在人均GPI排序中,相较于人均GDP排序,位次上升的地区包括广东、青海等11个地区,其中青海变化较为突出,在人均GDP排序中位于第18位,而在人均GPI排序中位于第8位;在人均GPI排序中,位次下降的地区包括福建、陕西等11个地区,其中陕西位次下降幅度较大,在人均GDP排序中位于第13位,但在人均GPI排序中下降至第24位。
表2 各地区人均GDP与人均GPI排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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