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江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发布时间:2010-04-07 浏览量:

摘要:
流域环境服务的提供者和与同一环境服务的使用者或受益者在空间上的分离,以及生态补差机制的缺位使生态系统管理者没有通过经济激励去改善环境管理,从而导致环境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低下。本文利用条件价值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 CVM)评估金华江流域居民环境服务的支付意愿,并利用Ordered Probit模型和Binary Probit模型分别分析了最大支付意愿及其支付方式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金华江流域的居民中有78.4%的居民家庭具有支付愿意,平均最大支付意愿EWTP)为24.87元(/户·月),年平均最大支付意愿为298.46元(/户·年)。最大支付意愿与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环境相对经济的重要性对最大支付意愿没有显著的影响,了解生态保护概念的受访者平均最大支付意愿并不高于那些不了解的人,这反映了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与行为偏差和"搭便车"侥幸心理。受教育程度与环境相对经济的重要性越高,则选择交生态补偿税的概率也越高;性别、年龄、是否经历过污染灾害与最大支付意愿对人们支付意愿补偿方式的选择都没有显著的影响。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必须促进上下游农户和居民、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直接参与到流域管理和决策中,实现流域环境共建和利益共享,在此基础上构建流域生态补偿体系。
 

关键词:

生态服务补偿、 支付意愿、影响因子、 金华江流域 

来源:

金华江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资源科学》,20104月,761-767页。(作者为郑海霞、张陆彪、涂勤) 

 


 
返回上级
Copyright © 2017 北京师范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 |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7层 | 邮编:100875 | 电话:010-58805875